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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秦

仙月湖畔走出来的涂鸦人

 
 
 

日志

 
 

故事里的事(原创.小故事)  

2010-06-03 10:37:11|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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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嘘,小点声,看看在座的有没有能跟故事对号入座的,有的请举手,没举手的,咱就可以讲故事了。

       上世纪70年代前后吧,时间是大概而已,那时候几乎每个生产大队都有县里的驻村干部,说的是某单位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把一个大姑娘的肚子搞大了,这姑娘及其家人也非好惹的,非要这驻村干部娶了这姑娘。却说这驻村干部在城里是有老婆孩子的,儿子都快20岁了,自然不敢娶这姑娘,也不敢离婚,怕影响其前途,弄不好还容易丢了饭碗。

       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的,是种子就要发芽生长,姑娘的肚子可是越来越大,姑娘及其家人步步紧逼,驻村干部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被逼无奈,突发灵感,把姑娘介绍给他儿子,至于他怎么做的工作就不是很详细了,反正这个事是成了,姑娘成了他儿媳妇,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的“佳话”,酒席之上常常有人拿来热场子、凑热闹。

       事情过去了N年,有一个酒局,当事人是在场的,一大桌的人有熟悉的也有不怎么相熟的,主陪简单介绍以后就展开了厮杀。酒酣耳热之时,有耐不得寂寞的伙计就跟当事人说你们单位某某人某年在某地驻村把一姑娘搞大了肚子然后介绍了他儿子,这事你知道吧,此言一出,本是热闹非凡的酒场顿时鸦雀无声,有的人筷子还举在半空中成为定格。只见那当事人压抑住愤怒异常冷静地说:“不好意思,你说的那个人就是我!”好在主陪打着圆场,高呼:“闲话少说,喝酒,喝酒!”好事者此时像自己被人捉奸在床一样面红耳赤恨不得有个老鼠窟窿钻进去,不一会便找个借口匆匆逃离了酒席。

       这个故事,自然又在小县城流传开来,以后凑堆喝酒的,要说个什么事,都要先巡视一番,看看有没有可能跟故事主人公相熟的,否则免开尊口,话一出口就会走,还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来,这也是老江湖中的规矩,但总有初出茅庐者、不知深浅者,口无遮拦,惹出事端。

       我曾经写过《我说说》的小故事,是在酒桌上听来了,稍微加工,用我的语言重新演绎了一番,本来觉得可能是好事有才者杜撰的,但前段时间到乡镇出发,酒席之上再说这个故事,有人说确有其人,为这个故事他儿子曾掀了酒桌。

       这个故事说的也是上世纪70年代前后的故事,说某地某人趁老婆走娘家之际搞了小姨子的事,生产队开大会吓唬偷谷子(一说是秫秫,一说是大豆),当事人去的晚了些,听到生产队长说已经掌握了证据,自己说了可以宽大处理,以为是自己搞小姨子的事败露了,于是“说就说,我说说,我说说!”,一说遂成为经典,成为当地一大热门话题,一说说了几十年。

       某年,当事人的儿子也都30多岁了,据说在某单位还担任了副职,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有次参加一个酒局,酒局往往是这样,凑合的居多,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又有人开始围着男人腰下三寸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一人就又说起这个“我说说”的搞小姨子的事情来,酒助性趣,知情者拦都拦不住,故事还没讲完,当事人的儿子的脸早就青一阵紫一阵的,忍无可忍,怒向胆边生,愤然起席,大叫:“我操煞嫩娘!”只听“哗啦”一声,桌子当即被掀翻倒地,挥舞拳头就要开战,众人如梦初醒,赶紧劝架,拖着的拉着的,好歹把人劝走了事。

       俗话说:“哪个人前不说人,哪个背后不说人!”有些事做了总有人要说的,有些事做的却说不的,尤其是忌讳当面说人,惹起事端,只缘自己嘴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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